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建设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以下简称“账单分期”),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约定条款。
建设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基本规定:
1、账单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向建行申请将已出账单的一定消费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偿还,经核准后,由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2、账单分期仅限建行龙卡信用卡(商务卡除外)主卡持卡人申请。
3、溢缴款和临时额度对应的消费不能办理账单分期,申请账单分期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账单人民币消费总金额的90%。
4、不可申请账单分期的交易有:取现、分期付款、房地产类、证券投资类及依照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协议收取的利息及各项手续费(如信用卡年费、取现交易手续费、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及建行另行指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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