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夕,央行发布房贷新政后,建行浙江省分行表示,浙江分行已明确两点,但是首付比例及利率问题还在细化。
建设银行公布的房贷细则表明,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同时,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根据浙江省的具体情况,参考总行政策,适当调整相关细节。但是有两点房贷政策已经明确:
第一,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但是已经结清贷款或者没有贷款记录的申请贷款购买住房者,将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第二,对于拥有两套房或两套以上住房者,若其贷款已经结清,则可以申请受理。此点的具体细则也还在确定,但是已经可以受理申请第三套房。
对比建行总行房贷细则,对于可申请受理三套房的相关政策,是建行总行细则中没有提及的,是浙江省分行的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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