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爱卡 小编:zhangping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1日
内容导读:
河南籍的三名男子打算骗领信用卡进行买卖。但被告发揭穿后,三人却互相抵赖不从。
被告人王下山、王玉华均系河南省卫光市人,二人系初中同学。昨天14时30分,二人和被告人李江伟一起被带进法庭。法官宣布开庭后,首先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虽然均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无意见,但三被告人在回答讯问时还是虚虚实实,供认并不完全一致。
被告人王下山说,去年5月他偶然从网上看到有人销售信用卡,就想用这个方法赚钱。当时正好有一个叫“阿富”的男子在网上跟他说想购买这种卡。后来“阿富”又让他跟一个叫“杨哥”的人在网上联系。他和“杨哥”在网上商定了信用卡的价格,约定带网银、U盾的每张300余元,不带的每张100余元。王下山接着说,他和王玉华来到天津后,向跟王玉华提前联系好的李江伟收卡,价格为带网银、U盾的200余元,不带的80余元。2012年5月下旬,李江伟使用4张身份证在天津和平、南开、河北区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骗领了29张信用卡,然后在河北区某宾馆以48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下山和王玉华。
拿到卡后,王下山和王玉华使用信用卡读写机将上述29张信用卡内的信息复制到空白的卡上。这些卡是王玉华在网上几角一张购买的,而读写机是他花1000余元购买的,另外他还租了一个BOS机。去年5月27日,王下山和王玉华到北京找“杨哥”,准备交易信用卡,被警方当场抓获。在王玉华的协助下,警方于次日将李江伟抓获归案。
王玉华称,是通过朋友要来李江伟的QQ号码联系的,他们虽然向李江伟提供了身份证,但李江伟根本没用,而是用他自己带来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李江伟表示,他作案的身份证都是王下山他们提供的。另外,他以前在老家就和王玉华见过面。后来王玉华与他联系,他在老家呆着没事,就跟他们一起过来了。而王下山又“反咬”道,是李江伟提议到天津来作案。李江伟还称,虽然身份证不是他本人的,但办了这么多张卡,只有一家向他仔细核实开户信息。
本案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王下山、王玉华、李江伟的刑事责任。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追究王下山、王玉华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王玉华具有立功情节,应适用《刑法》相关条款。据悉,法院将择期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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