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有市场潜力、有发展前景但抵(质)押不足的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在省政府的推动下,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省经贸委、省企联三方签署了“福建省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依据协议,小微企业提供不低于贷款额度40%的、符合建行要求的抵(质)押或保证,自愿缴纳2%的助保金即可获得贷款。
贷款资金仅限于补充流动资金,每笔金额500万以下,最长期限一年。一次性放款,可分期偿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30%。
贷款发生逾期后,先由助保金代偿,助保金不足时由财政提供的风险金代偿,同时建行启动向企业催讨的程序。
准入条件:
A、企业证照年检正常,二年以上经营状况正常,有一定税收与就业。
B、企业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
C、资产6000万以下或年营业额6000万以下的生产型企业。
D、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低,基本上在四大行无贷款。可提供40%的抵(质)押物或保证。
申请程序:
A、各行业协会或各地市企联按上述准入要求推荐企业。企业提供“推荐表”与“业务申请表”至省企联金融委邮箱(13705958980@163.COM)。
B、经省企联金融委筛选后,由金融委与建行安排时间考察企业,企联与银行双方初审合格的企业将纳入“小微企业池”,作为拟授信对象。
C、建行对入池企业进行后续的审贷和授信工作。主要流程为:企业提供材料银行审核,办理抵押物的评估与登记(或银行认可的保证,如:担保公司的担保或有资质公司的担保等),银行批复后省企联确认放款。